内林计发[2012]211号 签发人:田选明
关于编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
划的通知
乌兰察布市林业局、兴安盟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2〕141号)文件精神,近期,国家林业局又召开了规划编制启动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编制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现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 规划按照片区分省区编制,我区分两个片区8个旗
(县市):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兴安盟的阿尔山市、突泉县、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右翼中旗、扎赉特旗五个旗县(市);燕山-太行山区:乌兰察布市的化德、商都、兴和县三个县。
二、要求由盟市负责审核,以旗县为单位上报的内容、填报的附表、图
(一)编制县级规划,内容按照“技术方案”后附录《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编写大纲》编写。
(二)附表2-10(表附后)认真填报和审核,按时上报。表中统计和现状数据以2010年底数为准。
(三)附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图面要求详见“技术方案”。
三、上报要求和时间
附表10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县林业投资现状调查表,要求于
四、片区规划由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负责编制。
联系人:自治区林业厅 马利华 0471-2280318
邮箱址:mlh1959@163.com
自治区林业监测规划院 曹杨 0471-5974917、15661235160 ,邮箱址:nmgcaoyang@126.com
附件:
1、《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的通知》(林规发〔2012〕141号)。
2、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林业扶贫攻坚规划编制技术方案。
3、附表1-10表,同时发至盟市计财科邮箱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